本堂佛符皆有如下之功效 :
1.
具有"廟令","平安符"之功效 :
(有效期間約一年)
只須如同一般"平安符"隨身攜帶 , 即有符效及守護的功能 .
使用上沒有禁忌 , 沒有任何限制 .
2. 具有
"緊急摧願"加速心願達成之功效 :
遇事可"緊急催願"
,
每次請許一個短期能實現的願望 , 願望達成後在許下一個願望
(一年內不限次數催願)
結緣方式
:
法會結緣:隨緣紅包供養
請於每週三法會中
現場開立索取.
注意事項
1.
佛符的使用以不包裝,符效為最佳.必要時才裝入紅包袋或塑膠套內.其餘不建議使用.
2.每張佛符皆蓋有觀音菩薩法印,能加
入自我念力,達成願望,但無法用於攝人心智,請以相信心,誠心,耐心來使用佛符.自助神助,必有神蹟.
3.可同時使用多種佛符,但相同的多張佛符,沒有加倍的效果,多取無益.經摧符儀式即可得加倍的效果.
4.佛符有效期限,以收信後起算,一般為
一年即失效.歡迎再次結緣索取.
5.隨身攜帶時請勿摺疊到觀音菩薩法印.會減少法力,破損則法力消失,請至附近大廟金爐焚化符令,勿隨意棄置.
6.非化水符令,請勿嘗試化水服用.欲求化水符令,本堂每週三法會中現場開立索取.隨緣紅包供養.
7.使用時,上廁所,月事.廚房,臥室,參加法會....
都無禁忌.無損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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