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尋問一下~
就是使用釣魚線的那個~
如果我催符完是星期四中午(每日催完符我就放置於枕頭下了~連緣索一起,保持不動。)
那麼我五六日使用祕笈區的方式9時9分再請願這樣對吧?
可是我星期五還要打工(白天上課晚上打工十點多才下班,沒辦法準時9時9分進行請願動作)這樣我該隔一個星期的六日再請願還是一天沒差?或是一定要連續三天準時請願會比較好?(緣索基本上我是等所有請願方式做完後才打算拿出來戴)
還有就是因為後面和符我是打算用完祕策區的請願方式後讓他跟紅包袋一起放置在枕下,可是上次在版上有看到老師說最好隨時帶在身上,那就是平常出門時都要從紅包袋抽出來另外放在身上(還是要整包帶出門??),等睡前再放回枕下嗎?(我真的很怕會折到...連紅包袋不夠長放和符我都讓他尾巴露出來...)
還有我燒花公花婆錢的時候啊不小心灰有飛到和符上(後面有拍掉了)...不是觀音法印上是老師寫的和符的尾巴上(無破損但怕灰在上面不知道算不算汙損...看起來像沒有...因為我很緊張急忙輕輕把他拍乾淨)
[帖子最後於:2007/11/13 23:09:20 被 編輯過]